固定资产能否一次进成本?
我公司购置了一批固定资产,价值不算特别高。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规定上来说,这些固定资产能不能一次性计入成本呢?不知道税务和会计上对于这方面有没有啥明确的规定和限制,希望懂的朋友解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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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会计和税务处理上,固定资产能否一次进成本需要从不同角度来分析。 从会计角度来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规定,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在其使用寿命内按照一定的方法计提折旧,分期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这是基于会计核算的权责发生制原则,即要合理地将固定资产的成本在其受益期间进行分摊,以准确反映企业各期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所以,在正常的会计处理中,固定资产通常不能一次性计入成本。 不过,从税务角度来看,为了鼓励企业加大设备、器具投资力度,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相关税收政策。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等文件规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这里的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也就是说,符合上述条件的固定资产,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以一次性计入成本进行税前扣除。 综上所述,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存在差异。企业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应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固定资产的核算和折旧计提;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根据税收政策的规定,选择是否将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一次性计入成本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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