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社保领了三年后参保人去世,社保费用可以退吗?
我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交社保,现在已经领了三年养老金了。但身体不太好,担心自己万一突然去世,之前交的社保费用会不会就打水漂了。想问问这种情况下,社保费用能不能退啊?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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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并领取三年待遇后不幸去世,其社保相关费用是有可能退还的。下面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方面为您进行分析。
对于养老保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也就是说,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时,一部分进入统筹账户,一部分进入个人账户。如果参保人领了三年养老金后去世,其个人账户中还有余额的话,这部分余额是可以由法定继承人继承的。比如,您累计缴纳养老保险费形成的个人账户有一定金额,在领取三年养老金后,账户内仍有剩余,这剩余的钱就可以退给您的继承人。
对于医疗保险,一般来说,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钱是可以继承的。若参保人去世时,其医保个人账户还有余额,家属可以申请将这部分余额提取出来。不过统筹账户部分是不能退还的,因为统筹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的医疗费用等,体现的是社会保险的共济性。
此外,除了退还个人账户余额外,家属还可能获得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具体的标准由各地方根据自身情况制定。所以,当参保人领了三年社保后去世,家属不仅可能退还相关社保费用,还能按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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