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暧昧短信是否可以离婚?


在探讨有暧昧短信是否可以离婚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个角度来分析。 首先是协议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也就是说,只要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就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那么不管有没有暧昧短信,都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办理离婚手续。在这种情况下,暧昧短信并非离婚的必要条件,关键在于双方的意愿和协商结果。 然后是诉讼离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仅有暧昧短信,通常不能直接认定为上述法定的准予离婚情形。因为暧昧短信可能只是一种情感上的交流,不一定能确凿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判断是否准予离婚的核心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一方仅以暧昧短信为由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来判断夫妻感情状况,比如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发生纠纷的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以及有无和好可能等。如果综合判断后,法院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那么可能不会判决离婚。但如果暧昧短信结合其他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那么法院也可能会判决准予离婚。 综上所述,有暧昧短信不一定能直接导致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主要取决于双方的意愿和协商;如果是诉讼离婚,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由法院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