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未签订劳动合同仲裁的有效期是多少天?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大半年,一直没签劳动合同。最近听说可以申请仲裁维权,但不清楚仲裁有效期是多久。想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算,有效期具体是多少天,要是过了有效期是不是就没办法维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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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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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仲裁有效期这个问题,其实涉及到劳动仲裁时效的法律规定。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劳动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因劳动争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保护其合法权益的法定期间。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时效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通常理解为入职后第二个月开始。因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劳动者从入职第二个月起就可以知道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侵害了自己的权益,此时仲裁时效开始起算。 不过,仲裁时效也存在中断和中止的情况。该法第二十七条同时规定,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所以,如果是未签订劳动合同主张双倍工资的情况,通常还是按照一年的仲裁时效来计算。 综上所述,未签订劳动合同仲裁有效期一般是一年,从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入职第二个月)起算,期间可能因法定事由出现中断或中止的情况。劳动者应当及时关注自身权益,在时效内主张权利,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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