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有毒有害食品罪是否能判缓刑?
我不小心触犯了有毒有害食品罪,家里有老人小孩需要照顾,我很担心会被重判。想了解下,在法律上犯了有毒有害食品罪有没有可能被判缓刑呢?我该怎么做才能争取到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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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缓刑这个概念。缓刑呢,就是对于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简单说,就是先给你定了罪判了刑,但先不把你关起来,给你一个考验期,在这个考验期内你遵守规定,原判刑罚就不用执行了。 对于犯有毒有害食品罪是否能判缓刑,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而《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所以,如果犯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符合上述缓刑的条件,那么是有可能被宣告缓刑的。不过,如果犯罪情节严重,比如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致人死亡等,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就不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了。要争取缓刑,犯罪分子需要有明显的悔罪表现,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主动赔偿受害者的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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