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是否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我是一个在中国工作的外国人,听说有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不太清楚自己符不符合条件,想了解下外国人到底能不能享受这个专项附加扣除呢?是和中国人一样的标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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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附加扣除是指在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时,除了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允许额外扣除的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等相关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于符合居民个人条件的外国人,是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也就是说,只要该外国人满足上述居民个人的判定标准,就能够和中国居民一样,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具体的扣除范围、标准和方式等,都按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而如果外国人不满足居民个人的条件,属于非居民个人,则不能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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