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对方骗了一年还能不能立案?
我之前被人骗了,当时没反应过来,现在过了一年才发现自己被骗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还能不能去公安机关立案,让他们处理这个事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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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被对方骗了一年一般情况下还是有可能立案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诈骗罪,它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关于立案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另外,涉及到追诉时效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诈骗罪的法定刑有不同的幅度,一般诈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种情况在五年内都是可以追诉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应的追诉时效是十年。所以,过了一年通常还在追诉时效内。 不过,立案还需要有证据证明存在诈骗行为以及相应的损失等。如果有足够证据证明存在诈骗犯罪事实,那么是可以去公安机关报案,要求立案处理的。但如果证据不足,公安机关可能难以立案。在报案时,尽量准备好相关的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合同等能证明被骗事实的材料,这样更有利于案件的受理和后续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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