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离婚时债务怎么处理?
我和另一半没领结婚证,但一直以夫妻名义生活多年,现在打算分开。在共同生活期间有一些债务,不知道这些债务在我们分开时该怎么处理,是双方一起还还是谁借的谁还,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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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没有经过法定的结婚登记程序,但男女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且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一种婚姻状态。不过,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自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我国就不再承认新的事实婚姻了。在此之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对于事实婚姻在“离婚”时债务的处理,要先区分该债务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共同债务通常是指为了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比如,为了家庭日常开销、共同投资生意等产生的债务。而个人债务则是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并且没有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规定,对于事实婚姻关系期间的债务,如果是共同债务,那么双方应该共同承担偿还责任。在偿还时,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各自的偿还份额;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法院通常会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债务的用途等因素来确定双方的偿还比例。 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就由负债的一方独自承担偿还责任。比如,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因个人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所负的债务,都属于个人债务,另一方无需承担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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