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是否能冻结对方账户?
我和配偶刚办理了离婚手续,在财产分割上存在一些争议,我怀疑对方有转移财产的可能。这种情况下,我想知道自己有没有权利冻结对方的账户,以保障我的合法权益,具体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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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离婚后,一般情况下一方不能随意冻结另一方的账户。冻结账户属于一种财产保全措施,这是为了防止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转移、隐匿财产,从而保障将来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而采取的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也就是说,如果在离婚后,你发现对方有转移、隐匿财产等行为,严重损害到你的财产权益,你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来冻结对方的账户。不过,你需要向法院提交相关的证据,证明存在需要保全的紧急情况,同时要按照法院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而且,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诉讼,否则法院会解除保全措施。如果没有合理的理由和证据,法院是不会支持随意冻结对方账户这种请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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