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闹离婚算抛弃家庭成员吗?

我和伴侣正在闹离婚,这期间生活上有一些疏远。我有点担心,这种闹离婚的状态,会不会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抛弃家庭成员呢?我想了解一下闹离婚和抛弃家庭成员之间在法律上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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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遗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闹离婚本身通常并不等同于抛弃家庭成员。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抛弃家庭成员”的概念。抛弃家庭成员,也就是法律上说的遗弃,指的是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另一方,不履行其应尽义务的违法行为。简单来说,就是该照顾、养活对方却不管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同时,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法律是允许夫妻通过合法途径解除婚姻关系的。 闹离婚一般是夫妻双方因为感情等问题产生矛盾,在考虑是否要结束婚姻关系的过程。这是一个正常的情感和法律程序的过渡阶段。只要在这个过程中,双方仍然履行了对家庭成员的基本义务,比如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对需要照顾的老人的赡养等,就不能认定为抛弃家庭成员。 但如果在闹离婚期间,一方故意不履行对家庭成员的抚养、赡养等义务,例如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对生病的配偶不管不顾等,使得被照顾的家庭成员生活陷入困境,那么这种行为就可能构成遗弃。所以,判断闹离婚是否算抛弃家庭成员,关键在于是否履行了法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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