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员工不去公司面签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就是拒签吗?
公司通知员工去面签劳动合同,但有些员工因各种原因未能前往。公司就认定员工拒签,员工觉得很委屈。想知道这种认定是否合理,在什么情况下才构成真正的拒签,以及员工未前往面签的不同情形该如何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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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公司以员工不去公司面签劳动合同就认定为拒签是否合理,需要从多方面分析。 首先,所谓“拒签”,通俗来讲就是员工明确表示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是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劳动关系的稳定。 如果员工是因为客观原因,比如生病住院、遭遇不可抗力等无法前往公司面签,这种情况下不能简单认定为拒签。因为员工并非主观上不想签订合同,只是暂时无法履行面签的行为。 然而,如果员工在没有合理原因的情况下,经公司多次催告仍拒绝前往面签,或者明确表示不打算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公司可以认定员工拒签。比如,公司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多种方式通知员工面签,员工无正当理由就是不前往,这种行为可能就构成拒签。 总之,不能一概而论地认为员工不去公司面签劳动合同就是拒签,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看员工未前往面签的真实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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