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销模式下是否可以全额确认收入?
我参与了一个代销业务,在核算收入时不太确定能不能全额确认收入。我知道代销有不同方式,但对于在财务处理上能不能把收到的全部款项都确认为自己的收入不太清楚。想问下在法律和财务规定上,代销模式下到底可不可以全额确认收入呢?
展开


在代销模式下能否全额确认收入,需要根据具体的代销方式来判断。首先,我们要了解两种常见的代销方式,即视同买断方式和收取手续费方式。 视同买断方式是指由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协议,委托方按协议价收取所代销的货款,实际售价可由受托方自定,实际售价与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的销售方式。如果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的协议明确标明,受托方在取得代销商品后,无论是否能够卖出、是否获利,均与委托方无关,那么这种情况下,委托方可以在发出商品时全额确认收入。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在视同买断且受托方风险报酬完全转移的情况下,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委托方可以全额确认。 而收取手续费方式,是受托方根据所代销的商品数量向委托方收取手续费的销售方式。在这种方式下,受托方通常应按照委托方规定的价格销售,不得自行改变售价。受托方在商品销售后,按应收取的手续费确认收入。对于委托方来说,发出商品时不能全额确认收入,只有在收到受托方开出的代销清单时,才能够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因为在收取手续费代销方式下,委托方将商品交付给受托方时,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并未转移给受托方,不符合收入确认的条件。 所以,代销模式下不是一概而论可以全额确认收入的,要依据具体的代销方式,结合收入确认的准则规定来准确判断和处理。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