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结婚三个月老婆跑了,彩礼能要回来吗?
我和老婆刚结婚三个月,结果她突然跑了。我这心里特别不是滋味,当初给了不少彩礼,现在想问问这种情况下彩礼能不能要回来。想了解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要是能要回来,具体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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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刚结婚三个月老婆跑了,彩礼能不能要回来,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首先,彩礼在法律上一般被视为附条件的赠与。简单来说,就是男方给女方彩礼,是期望双方能好好过日子、共同生活。当双方登记结婚后,女方通常就拥有了这笔财产的所有权。 不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比如只是举办了婚礼,却没去民政局领证,这种情况下,婚姻关系在法律上不存在,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就像您刚结婚三个月老婆就跑了,如果能证明这三个月里你们没有像正常夫妻那样一起生活,比如没有共同居住、共同承担家庭开销等,那么男方有权要求女方退还彩礼。这里要注意,男方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未共同生活,比如聊天记录显示双方一直分居,或者邻居能证明从未见过两人共同出入等。 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如果因为给彩礼,让男方家庭的生活水平明显下降,甚至难以维持基本生活,在这种情况下,男方也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不过,适用第二、三项规定时,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如果女方能证明彩礼已经用于共同生活的支出,比如用彩礼购买了婚后共同使用的家电等生活用品,那么可能不需要返还全部彩礼。 总之,彩礼能否要回以及能要回多少,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最终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判决。 相关概念: 附条件的赠与:就是在赠与行为中附加一定条件,当条件满足时,赠与才生效或者赠与行为才完成。比如这里给彩礼是以双方结婚并共同生活为期望条件的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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