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还能要回来吗
我已经和前夫离婚一段时间了,离婚时财产分割得比较草率。现在我觉得当时有些财产分配不合理,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离婚后我还能不能把一部分财产要回来呢?不知道法律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离婚后财产是否还能要回,需要分不同的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比如双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如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如果在离婚后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等恶意行为导致财产分割不公,那么可以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另外,如果是协议离婚,并且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这意味着如果是因为受欺诈、胁迫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是有机会通过法律途径重新分割财产的。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离婚时对某些财产没有进行分割,之后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这部分财产。所以,离婚后财产能不能要回要根据具体的事实和理由,结合法律规定来判断。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