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还能进行财产分割吗?

我和前夫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但在离婚时有些财产没分割。现在我想重新分割这些财产,不知道从法律上来说是否可行,我不太清楚具体的规定,想了解离婚后还能不能进行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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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从法律角度来看,离婚后是有可能进行财产分割的。在解释这一点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离婚财产分割指的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划分的行为。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意味着,如果在离婚后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等侵害自己财产权益的行为,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重新分割财产的。 此外,若离婚时存在夫妻共同财产未进行处理的情况,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当事人可以另行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也就是说,当离婚时由于某些原因部分财产没有分割,后续可以就这部分财产向法院请求分割。 不过,请求再次分割财产是有时间限制的。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所以,如果有需要重新分割财产的情况,要及时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主张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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