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没有谅解书能办取保候审吗?
我涉及一个刑事案件,对方不愿意出谅解书,但我觉得自己的情况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想知道在没有谅解书的情况下,我能不能办理取保候审呢?
展开


在刑事案件中,没有谅解书也是有可能办理取保候审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首先,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由此可见,法律规定中并没有把取得谅解书作为取保候审的必要条件。 不过在司法实践中,谅解书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降低以及被害人一方的态度。如果有谅解书,可能会让司法机关更倾向于认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从而更有利于办理取保候审。但这并不意味着没有谅解书就绝对不能办理取保候审。只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取保候审条件,就可以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请,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审查和决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