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没有处理是否能够提车?
我前段时间出了交通事故,车被交警扣下了。现在事故还没处理完,但我因为工作需要用车,想知道在这种交通事故没处理完的情况下,我能不能把车提出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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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没有处理完的情况下,是否能够提车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交警扣车的目的。交警扣车主要是为了收集证据、检验鉴定等。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也就是说,如果已经完成了检验、鉴定等工作,并且时间上也符合规定,那么即使事故还没有完全处理好,当事人也可以提车。 检验、鉴定的时间也是有规定的。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在检验、鉴定完成后,交警部门就没有理由再继续扣留车辆用于检验鉴定方面的事情了。 不过,如果对方当事人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并且法院批准了,那么车辆可能会被继续扣留。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在这种情况下,要提车就需要按照法院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所以,交通事故没处理完能不能提车,关键在于是否完成了检验鉴定以及是否存在财产保全等情况。如果符合提车条件,当事人可以及时与交警部门沟通办理提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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