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若干年后辞职还能获得赔偿吗?
我之前受了工伤,当时单位也做了相应处理。现在过了好几年,我打算辞职。我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还能不能向单位要求工伤赔偿呢?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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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要明确工伤赔偿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依法获得的经济补偿。当劳动者遭遇工伤,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通常会按照规定给予相应赔偿。 对于工伤若干年后辞职是否还能获得赔偿,这要分不同情况来看。如果之前已经按照法律规定完成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获得了相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赔偿,一般来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部分是不会因为后续辞职时间而改变的。 然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也就是说,如果符合上述伤残等级范围,在辞职时是可以主张这两项赔偿的。不过这里存在一个问题,就是时间因素。因为法律规定了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果工伤发生若干年后才辞职,并且距离工伤发生已经超过很长时间,可能会面临仲裁时效的问题。如果超过仲裁时效,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可能会丧失胜诉权。 所以,工伤若干年后辞职是否能获得赔偿,关键在于之前赔偿情况、伤残等级以及是否在法定时效内主张权利等因素。建议在辞职前,先确认自己的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情况,再结合当地规定,判断是否符合获得赔偿的条件。必要时,可以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师获取更准确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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