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能要赔偿金吗?


在遭遇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时,劳动者是有可能索要赔偿金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要了解工资支付的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是保障劳动者获取劳动报酬权利的基本法律要求。 而对于拖欠工资时赔偿金的问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不能直接要求赔偿金,而是需要先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只有当用人单位在劳动行政部门规定的期限内逾期不支付工资时,劳动者才可以获得赔偿金。 比如,小张所在的公司拖欠他三个月工资,小张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公司在一个月内支付拖欠的工资。如果公司在这一个月内没有支付,那么小张就有权要求公司按照应付工资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支付赔偿金。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也就是说,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总之,拖欠工资时劳动者能否要到赔偿金,关键在于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劳动者在维护自己权益时,要注意按照法律规定的步骤进行,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