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异地可以办离婚证吗,需要多久?


在探讨在异地是否可以办理离婚证以及所需时间的问题时,需要依据不同的离婚方式和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分析。 首先是协议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协议离婚通常要求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所以一般情况下在异地不能办理协议离婚并拿到离婚证。不过,自2021年6月1日起,我国在部分地区开展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在试点地区,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如果是在这些试点地区,符合条件的夫妻就可以在异地办理协议离婚。协议离婚还有离婚冷静期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所以,协议离婚顺利的话,加上冷静期,大约需要三十日至六十日。 其次是诉讼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意味着,如果被告在异地居住满一年以上,有经常居住地,原告可以在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样在异地通过诉讼方式也能达到离婚的目的。诉讼离婚所需时间因具体情况而异。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若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根据该法第一百五十二条,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综上所述,在异地能否办理离婚证以及所需时间,取决于选择的离婚方式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