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结婚在外地能办理离婚吗?


在探讨本地结婚在外地能否办理离婚这个问题时,需要区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不同的方式。 首先来说协议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就意味着,协议离婚要求双方到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举个例子,如果夫妻双方户籍都在A地,在A地领取的结婚证,之后到B地工作生活,那么按照规定,他们不能在B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手续,而需要回到A地或者另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所以,从法律规定来看,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本地结婚通常不能在外地办理离婚。 不过,也有一些特殊情况。为了方便群众办事,部分地区开展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在试点地区,如果双方均非本地户籍,但持有当地居住证,那么可以凭居住证在当地办理协议离婚登记。比如,甲和乙户籍都不在C市,但都持有C市的居住证,而C市是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地区,那么他们就可以在C市办理协议离婚。 接着说诉讼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也就是说,如果夫妻一方离开户籍所在地到外地居住,并且在该地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另一方可以在该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例如,丈夫户籍在D地,妻子户籍在E地,他们在D地结婚,之后丈夫到F地工作并连续居住满一年,妻子就可以向F地的法院起诉离婚。所以,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本地结婚是有可能在外地办理的。 综上所述,本地结婚在外地能否办理离婚要根据具体的离婚方式和实际情况来判断。协议离婚一般要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但在试点地区有“跨省通办”的便利;诉讼离婚则可以在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