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领取过公积金,房贷还完后还能再领取公积金吗?
我之前领取过公积金,现在房贷已经还完了。我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还能不能再次领取公积金。我想了解一下相关的规定,看看自己是否符合再次领取的条件,所以来问问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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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也就是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主要用于解决职工住房相关的问题。对于当年领取过公积金,房贷还完后能否再领,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如果是因为偿还购房贷款本息而提取公积金,在房贷还完之后,就不能再基于该套房屋的还贷情况来提取公积金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不过,如果符合其他可以提取公积金的情形,还是能够再次提取的。比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等情况。只要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规定的这些情形,就可以按照相应的流程和要求去申请提取公积金。 在申请提取公积金时,通常需要准备相关的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申请,单位审核通过后,会出具提取证明,然后职工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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