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通事故护理费赔偿是否可以要发票?

我出了交通事故,对方负主要责任,涉及到护理费赔偿。我想知道在要求对方赔偿护理费的时候,能不能向对方要发票呢?不太清楚这方面规定,希望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展开 view-more
  • #交通事故
  • #护理费
  • #赔偿发票
  • #法律规定
  • #理赔证据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交通事故中,护理费赔偿是可以要求提供发票的。 首先,发票是证明费用实际发生的重要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从这个角度讲,如果涉及护理费赔偿,要求提供发票是合理的,因为这能直观体现护理费用的实际支出情况。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交通事故护理费赔偿一般并不强制需要发票。护理费的确定主要依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以及护理期限。比如,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在理赔过程中,如果协商确定护理费,那么提供发票或收据有助于明确费用金额,保障双方权益;若进入调解或诉讼程序,发票或收据也是重要证据,能帮助交警部门、调解委员会或法院确定合理的赔偿金额。若无法提供发票,也可以通过其他证据来证明护理费支出,比如护理合同、转账记录、护理人员的工资流水等。 相关概念: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损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护理而支出的费用。 护理依赖程度:是指因伤致残者因生活不能自理,而需依赖他人护理的程度。 残疾辅助器具:是因伤致残的受害人为补偿其遭受创伤的身体器官功能、辅助其实现生活自理或者从事生产劳动而购买、配制的生活自助器具。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