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因女方出轨离婚是否能要精神损失费?

我和女方结婚多年,最近发现她出轨了,我很痛苦,想和她离婚。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向她索要精神损失费,法律上对此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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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因女方出轨而离婚的情况下,是否能索要精神损失费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精神损害赔偿的概念。精神损害赔偿是指在民事主体因其人身权利受到不法侵害,使其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受到损害或遭受精神痛苦时,要求侵权人通过财产赔偿等方法进行救济和保护的民事法律制度。通俗来讲,就是因为对方的过错行为给你造成了精神上的痛苦,你可以要求对方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如果女方的出轨行为达到了与他人同居或者重婚的程度,那么就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男方作为无过错方是可以要求女方支付精神损失费的。这里的“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重婚”则是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 然而,如果女方只是偶尔的出轨行为,并未达到与他人同居或者重婚的严重程度,是否能认定为“其他重大过错”从而支持精神损害赔偿,在司法实践中可能存在一定的争议。不同的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进行判断。有的法院可能会综合考虑出轨的频率、对无过错方造成的精神伤害程度等因素,如果认为该出轨行为确实给无过错方造成了严重的精神痛苦,也可能会酌情支持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但也有法院可能会认为这种偶尔的出轨行为不属于法律规定的重大过错情形,从而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请求。 所以,当因女方出轨想要离婚并索要精神损失费的时候,男方需要收集相关的证据来证明女方的出轨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比如可以收集女方与第三者的聊天记录、亲密照片、视频等能证明女方存在过错的证据。同时,在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时,赔偿的数额也需要合理,法院会根据过错方的过错程度、经济能力、当地的生活水平等因素来综合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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