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过了有效诉讼期,还能要回钱吗?


在探讨借条过了有效诉讼期是否还能要回钱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什么是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简单来说,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你没有去法院起诉主张自己的权利,法院可能就不再帮你强制对方还钱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那么,借条过了有效诉讼期,是不是就一定不能要回钱了呢?其实不是的。虽然诉讼时效过了,你丧失的是胜诉权,但实体权利并没有消灭。也就是说,对方如果自愿还钱,法律是允许的。而且,还有一些情况可以让你重新获得法律的保护。 第一种情况,如果债务人自愿履行债务。即使诉讼时效已过,只要债务人主动还钱,你就可以合法接受。因为这是债务人对自己权利的一种处分,法律不会干涉。 第二种情况,债务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表示。比如,债务人重新出具还款计划、签署同意还款的文件或者口头承诺还款等。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这意味着,一旦债务人作出同意履行的表示,诉讼时效就会重新计算。 第三种情况,你可以通过一些方式中断诉讼时效。例如,你向债务人发送催款通知、通过短信或者微信等方式要求对方还钱。只要有证据证明你在积极主张自己的权利,就有可能使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借条过了有效诉讼期,并不意味着一定不能要回钱。你可以尝试与债务人沟通,争取让其自愿还款或者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表示。同时,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证据,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