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追尾对方全责,除了修车还能赔付别的费用吗?


在被追尾且对方全责的情况下,除了修车费用外,是有可能获得其他合理费用赔偿的。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可能涉及的赔偿项目以及相关法律依据。 人身损害赔偿:如果在追尾事故中,你或者车上人员受到了伤害,那么对方需要承担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比如,你因为事故受伤去医院治疗,产生的挂号费、药费等医疗费,以及因受伤请假耽误工作减少的收入,都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财产损失赔偿:除了车辆本身的维修费用,还有一些其他的财产损失也可能获得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例如,如果你是跑网约车的,车辆维修期间无法运营,这段时间的停运损失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如果你开的是私家车,修车期间你打车出行的费用也可以作为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要求对方承担。 不过,在要求赔偿这些费用时,你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损失的存在和具体金额。比如,医院的诊断证明、费用清单用于证明人身损害赔偿;打车发票、停运期间的收入证明等用于证明财产损失赔偿。这样在与对方协商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时,才能更顺利地获得应有的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