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恤金用完了还能不能领?
我之前领了一笔抚恤金,现在这笔钱已经用完了,不知道还能不能继续申领。我不太清楚抚恤金领取的相关规定,也不知道用完后有没有再领的资格。想问问大家,抚恤金用完之后还可以接着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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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恤金是国家或有关单位依照相关规定给予死者家属或伤残职工的费用。它具有一定的保障性质,旨在帮助家属解决因失去亲人或职工因伤残而面临的生活困难。 关于抚恤金用完了是否还能领,这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判断。如果是一次性抚恤金,这种抚恤金是一次性发放完毕的,发放完成后通常就不能再重复领取了。比如,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这里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就是一次性发放,发放后不会因为钱用完了再重新发放。 要是定期抚恤金,只要领取人仍然符合领取条件,在抚恤金用完后是可以继续领取的。例如,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亲属,符合一定情形的,可按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只要领取人的情况没有发生变化,依旧满足领取条件,就能够持续领取定期抚恤金。 所以,判断抚恤金用完后能否再领,关键在于确定所领取的抚恤金类型以及自身是否持续符合领取条件。你可以向发放抚恤金的单位或相关部门咨询具体情况,以得到准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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