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前转账给女方的钱,离婚时能要回吗?

我在结婚前给女方转了一笔钱,现在面临离婚,不确定这笔钱能不能要回来。当时转账也没说清楚是赠与还是借款,也没留什么书面证据。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我有没有可能把这笔钱要回来,有哪些法律依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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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转账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婚前转账给女方的钱离婚时能否要回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确,这需要依据转账的性质来判断。一般而言,婚前转账可能存在两种情况,即赠与和借款。 如果这笔转账属于赠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当赠与人完成转账,受赠人接受款项时,赠与行为即完成,财产所有权发生转移。通常情况下,赠与人不能要求受赠人返还。不过,存在特殊情况,《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所以,如果女方存在上述情形,男方是可以在法定期限内要求撤销赠与并要回款项的。 要是这笔转账属于借款性质,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此时,男方作为出借人,有权要求女方偿还借款。但男方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例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借条等。如果男方能够证明存在借贷事实,那么在离婚时可以要求女方偿还借款。 此外,还可能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转账是为了结婚而支付的彩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综上所述,婚前转账给女方的钱离婚时能否要回,要综合转账性质、证据情况等多方面因素来判断。如果遇到此类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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