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期间再犯罪还能判缓刑吗?
我之前因为一些事被取保候审了,可在这期间又犯了新罪。现在心里特别慌,不知道这种情况法院还会不会判缓刑。我很担心自己会面临更严重的刑罚,想知道法律上对于取保期间再犯罪判缓刑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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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取保期间再犯罪能否判缓刑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取保候审和缓刑的概念。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而缓刑则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然而,在取保候审期间再犯罪,这一行为本身就表明犯罪嫌疑人具有较大的社会危险性和再犯可能性。通常情况下,很难认定其符合“没有再犯罪的危险”这一缓刑适用条件。 并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所以,从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来看,取保期间再犯罪想要被判缓刑是非常困难的。因为司法机关会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的表现以及再犯罪的情况,判断其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和再犯可能性,而再次犯罪往往会被认定为不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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