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扣工资个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能获得赔偿吗
我在现在的单位工作有段时间了,最近发现单位莫名其妙扣了我的工资,我感觉很不合理。我就想问问,如果因为单位扣工资,我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获得赔偿啊?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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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单位扣工资,个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有可能获得赔偿的。首先,得看单位扣工资是否有合理合法的理由。要是没有正当理由就擅自扣工资,那这种行为就是违法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单位扣工资属于这种情况时,劳动者有权利解除合同。 并且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在第四十七条也有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举个例子,你在单位工作了2年3个月,那单位就应当支付给你2.5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但要是单位扣工资有合理的依据,比如你违反了公司明确规定且合理合法的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了损失而进行的合理扣款,这种情况下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能就无法获得赔偿。 总之,关键在于单位扣工资的行为是否合法合规。如果认为单位扣工资不合理,你可以先和单位沟通协商,要是协商不成,还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相关概念: 经济补偿: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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