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可以直接结算工资吗?
我打算辞职了,不知道能不能在辞职的时候直接把工资结算清楚。我担心公司会拖到下个月发工资的时候才给我,这样我就不能及时拿到钱了。我想了解一下,从法律上来说,我辞职的时候能直接结算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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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辞职后是否可以直接结算工资是很多劳动者关心的问题。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报酬,用人单位有义务按照规定及时、足额地支付给劳动者。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这就意味着,当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比如辞职这种情况,用人单位理论上是应该立即结算并支付你的工资的。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存在一些不同的情况。有些用人单位可能会按照其既定的工资发放周期来支付工资,比如每月固定的某一天发工资,他们可能会在下次发工资时才支付你辞职前的工资。但这种做法严格来说是不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 如果你遇到用人单位不按照规定在辞职时直接结算工资的情况,你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友好协商,提醒他们有及时支付工资的义务。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力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若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还可能要加付赔偿金。劳动仲裁则是一种较为正式的解决途径,通过仲裁机构的裁决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 总之,从法律角度讲,辞职后是可以要求直接结算工资的,你要了解自己的权益并合理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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