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摊被城管没收东西后还能要回来吗?


摆摊被城管没收东西后,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是有可能要回来的。首先,我们要明白城管执法没收物品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在摆摊被城管没收物品的场景中,城管一般是基于维护城市管理秩序等理由采取这一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出示执法身份证件;通知当事人到场;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制作现场笔录;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如果城管在没收物品时没有按照这些法定程序进行,那么其执法行为可能存在违法之处。 若城管执法程序合法,而摆摊行为确实违反了城市管理相关规定,当事人也有相应的救济途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当事人可以向城管部门说明情况,如自己是初犯且情节较轻,或者提供一些合理的理由,争取从轻处理。如果当事人对城管的没收决定不服,还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活动。而行政诉讼则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活动。在复议或者诉讼过程中,如果最终认定城管的没收决定不合法或者不合理,那么被没收的物品就应当返还给当事人。 总之,摆摊被城管没收东西后不要惊慌,要了解相关法律规定,通过合法的途径和程序来争取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