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工作13年离职未领取失业保险金,再就业实习期协商离职能否领取失业金?
我之前工作了13年,离职时没领失业保险金。后来再就业,还在实习期就和单位协商离职了。我现在很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自己符不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希望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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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再就业实习期协商离职是否可以领取失业金,需要先了解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对于第一条“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你之前已经工作了13年,只要单位和你本人按照规定缴纳了失业保险费,就满足这一条件。 第二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是关键判断点。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四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一)终止劳动合同的;(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如果在实习期协商离职时,是单位主动提出且你同意的,一般可认定为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若协商离职是你主动提出,那么可能不符合“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这一条件。 最后,你还需要办理失业登记,并且表明自己有求职要求,这样才能领取失业金。所以,你要先确认离职的具体情况是否符合“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就可以知道自己能不能领取失业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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