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完一年失业金后还能再领吗?
我之前领了一年的失业金,后来又重新工作了一段时间,现在又失业了。我想知道之前领过一年失业金,现在还能不能再领失业金啊?有啥条件和规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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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领完一年失业金后是否还能再领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失业金的概念。失业保险金是国家给予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保障他们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如果领完一年失业金之后,重新就业并再次参加失业保险,且符合上述领取条件,是可以再次申领失业金的。不过,再次失业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会重新计算。比如,重新就业后又缴纳了一定期限的失业保险费,当再次失业时,就会根据新的缴费时间来确定可领取的期限。同时,《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还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所以,领完一年失业金后,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再次领取的,但要根据新的缴费情况和规定来确定领取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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