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孙女的房子是否可以要回?
我之前把自己名下一套房子赠与孙女了,当时也没多想。现在家里情况有变化,我有点后悔,想把房子要回来。不知道从法律角度看,我能不能要回这套赠与孙女的房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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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赠与孙女的房子能否要回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分不同情况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要了解赠与合同这个概念。赠与合同就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送给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一般来说,赠与合同在赠与人与受赠人达成一致意见时就成立了。不过,对于房屋这种不动产的赠与,除了有赠与的意思表示,还需要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房子才真正从赠与人名下转移到受赠人名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也就是说,如果房子还没有过户给孙女,赠与人是可以反悔,撤销赠与的。但如果房子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完成了产权转移,想要要回房子就没那么容易了。 不过,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即使房子已经过户,赠与人仍然有权撤销赠与并要回房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了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一是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是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是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比如孙女对赠与人有打骂等严重侵害行为,或者原本约定要照顾赠与人但却没有做到,赠与人就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此外,还有一种情况是,如果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撤销赠与。 总之,赠与孙女的房子能不能要回,要根据房子是否完成过户以及是否存在法定撤销情形来判断。如果遇到这种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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