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无偿赠与后的房子还能要回来吗?

我之前把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子无偿赠给了亲戚,当时也没多想就办了手续。现在我自己遇到了一些经济困难,想着能不能把这套房子要回来。我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这种无偿赠与房子后又想收回的情况是怎么规定的,所以想咨询下到底能不能要回。
展开 view-more
  • #赠与撤销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无偿赠与后的房子能否要回这个问题时,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具体情形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确“赠与”这一法律概念。赠与就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送给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当赠与人与受赠人就房子赠与达成一致,并且完成了房屋产权的变更登记,从法律意义上来说,房子的所有权就正式转移给了受赠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也就是说,如果房子还没有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赠与人一般是可以撤销赠与要回房子的。然而,一旦办理了过户,通常情况下不能随意撤销赠与。 不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也规定了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的法定情形。具体如下:一是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比如受赠人对赠与人实施了人身伤害等行为;二是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像赠与人年迈需要受赠人赡养,受赠人却拒绝履行赡养责任;三是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例如赠与合同中约定受赠人要对房子进行合理维护,但受赠人却任由房子破败不管。当出现这些法定情形时,赠与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此外,如果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但这并不等同于已经赠与出去的房子一定能要回,这只是针对未履行的赠与行为。 综上所述,无偿赠与后的房子在一般情况下完成产权转移后难以要回,但在符合法定撤销情形时,赠与人有机会通过法律途径撤销赠与并收回房子。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