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男方起诉离婚,手续和需要的证件如下: 首先是证件方面: - 身份证:这是证明个人身份的基本证件,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让法院明确起诉人的身份信息。 - 户口本:反映家庭关系和户籍信息,也是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 结婚证:结婚证是证明夫妻关系的关键证件,证明双方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 - 起诉状及副本:起诉状要清晰写明双方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表明诉讼请求,比如请求判决离婚、对子女抚养权及抚养费的主张、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等;阐述事实与理由,也就是说明为什么要离婚 。副本数量根据被告人数确定,一般是被告有几人就准备几份。 接下来是手续流程: 1. 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比如被告长期在外地工作居住,且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有居住证、居住证明等能证明居住时长的材料),该地就是其经常居住地,可在此地法院起诉 。若存在特殊情形,比如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 立案:男方准备好上述证件和材料后,前往管辖法院的立案窗口递交,也可以通过邮寄立案,或者使用线上小程序“人民法院在线服务”进行立案。法院会对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3. 调解:这是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法院立案后,案件会先分到调解庭或调解团队手中,调解员联系双方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会出具调解书;若调解不成功,则转入审判庭。 4. 审判:法院会安排开庭时间,通知双方到庭。在这之前,男方要准备好相关证据,比如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像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分居的证据等)、财产状况的证据(房产证、车辆登记证、银行存款信息等)、争取子女抚养权的证据(自身抚养条件优势的证明等)。法院审理后,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当庭宣判的,会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相关概念: 住所地:指的是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