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屋赠与后还能要回来吗,赠与的法定撤销需满足什么条件?

我之前把一套房子赠与了亲戚,现在因为一些原因,我想把房子要回来。但不知道从法律上来说行不行,也不清楚赠与的法定撤销要满足啥条件,希望懂法律的朋友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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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赠与撤销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房屋赠与后是否可以要回来以及赠与的法定撤销需要满足的条件是有明确规定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房屋赠与的基本概念。房屋赠与是指赠与人自愿把自己的房屋无偿转移给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通常需要通过签订赠与合同,并办理相关的产权过户手续来完成。一般情况下,当房屋赠与行为完成,也就是房屋产权过户到受赠人名下后,赠与行为就已经生效,赠与人不能随意撤销赠与。然而,法律也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况,在这些情况下赠与人可以行使法定撤销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是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这里的“严重侵害”通常是指受赠人的行为对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人身、财产等权益造成了较大的损害,比如实施了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产等行为。例如,受赠人对赠与人进行殴打,导致赠与人身体受到严重伤害,这种情况下赠与人就可以考虑行使撤销权。二是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如果受赠人对赠与人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比如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但却拒绝履行,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比如,赠与人将房屋赠与子女后,子女却不照顾赠与人的生活,不提供必要的经济支持等。三是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赠与合同中约定了受赠人需要履行一定的义务,而受赠人没有按照约定履行,赠与人也可以撤销赠与。例如,赠与合同中约定受赠人要对房屋进行一定的维护,但受赠人却没有这样做。赠与人行使法定撤销权是有时间限制的。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四条规定,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如果赠与人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其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所以,如果你想要回赠与的房屋,需要仔细判断是否符合上述法定撤销的条件,并且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行使撤销权。同时,撤销赠与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进行,一般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是否可以撤销赠与。在整个过程中,要注意收集相关的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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