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受取得和继承有什么区别?
我在处理一些财产相关事务时,看到了继受取得和继承这两个概念。不太清楚它们到底有啥不一样,比如在取得财产的方式、适用情况这些方面,希望能有人详细给我讲讲这两者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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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受取得和继承是两个不同但又有一定关联的法律概念。 首先来理解一下继受取得。继受取得是指通过某种法律行为或法律事件,从原所有人那里取得财产的所有权。简单来说,就是你不是财产最初的创造者或获得者,而是从别人那里得到这个财产。它的方式有很多种,比如买卖、赠与、互易等。例如你去商店买了一台电脑,通过买卖这个法律行为,你就从商店那里继受取得了这台电脑的所有权;或者别人把一辆汽车赠与给你,你也继受取得了这辆汽车的所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这些财产交易行为进行了规范和保护,保障了继受取得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接着看继承。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将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转移给继承人的法律制度。继承主要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是在被继承人没有立下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来进行。比如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遗嘱继承则是被继承人通过立遗嘱的方式,指定由某个或某些继承人继承自己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对继承的相关内容做出了详细规定,确保继承行为能够依法有序进行。 两者的区别较为明显。从取得依据来看,继受取得依据的是各种法律行为或事件,如买卖、赠与等;而继承依据的是法律规定或者遗嘱。从发生时间来看,继受取得可以在任何时候发生,只要有相应的法律行为或事件;而继承通常是在被继承人死亡时才发生。从主体范围来看,继受取得的主体可以是任何参与相关法律行为的人;而继承的主体是特定的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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