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继承和代位继承一样吗?怎么区分?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它们并不一样,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两者的区别。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这两个概念的含义。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所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其继承人继承的制度。简单来说,就是本来该继承人继承的财产,因为他在还没实际拿到手的时候就去世了,这部分财产就由他的继承人接着继承。而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比如爷爷去世了,爸爸先于爷爷去世,这时候爸爸应继承爷爷的那部分遗产,就由爸爸的子女(也就是爷爷的孙子女)来继承。 在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这是转继承的法律依据。而关于代位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从适用范围来看,转继承既可以适用于法定继承,也可以适用于遗嘱继承。也就是说,不管是按照法定顺序继承遗产,还是按照遗嘱来继承遗产,都可能发生转继承的情况。而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是不适用的。因为遗嘱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的意愿指定继承人,如果指定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遗嘱中关于该继承人的部分就失效了,不会发生代位继承。 从继承人死亡的时间来看,转继承是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而代位继承是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是两者很重要的一个区别点。 从主体方面来说,转继承人可以是被转继承人的所有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而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