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房屋合同该如何记账?


在处理租赁房屋合同的记账问题时,我们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理,下面为你详细介绍。首先是经营租赁房屋的记账方式。对于经营租赁而言,它是一种短期的租赁形式,承租人只是在租赁期内获得房屋的使用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定,在经营租赁下,承租人应当将租金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其他方法更为系统合理的,也可以采用其他方法。比如,企业租入一间办公室用于日常办公,每月租金5000元,租赁期为一年。在支付租金时,企业应做如下账务处理:借:管理费用——租赁费 5000 贷:银行存款 5000 如果是先预付租金,假设企业一次性预付了半年的租金30000元,此时账务处理为:借:预付账款——房租 30000 贷:银行存款 30000 然后在每个月进行摊销,每月摊销分录为:借:管理费用——租赁费 5000 贷:预付账款——房租 5000 接着是融资租赁房屋的记账情况。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不同,它更像是一种融资手段,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一般会转移给承租人。按照相关准则,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例如,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租入一栋房屋,最低租赁付款额为1000万元,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为950万元,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为920万元。那么租入资产入账价值为920万元,未确认融资费用为80万元(1000 - 920)。账务处理如下: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920 未确认融资费用 80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1000 之后在租赁期内,还需要对未确认融资费用进行分摊,同时对租入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等。总之,在对租赁房屋合同进行记账时,需要准确判断租赁的类型,然后按照相应的会计准则进行规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