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予的房子是否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我收到别人赠予的一套房子,现在手头有点紧,想知道能不能因为这套赠予的房子去提取住房公积金呢?不知道在法律上允不允许,也不清楚具体的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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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赠予的房子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住房公积金提取的一般规定以及相关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是职工的一项重要福利,其设立目的是为了帮助职工解决住房相关问题。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从法律条文来看,赠予的房子并不在上述明确规定可以提取公积金的范围内。因为公积金提取规定中的“购买”是指通过支付货币等方式获得房屋所有权,而赠予是无偿取得房屋的一种方式,和购买等方式在性质上有明显区别。 不过,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于公积金提取的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差异。有些地方可能会考虑赠予行为中涉及的税费缴纳等情况,如果职工因赠予房屋缴纳了相关税费,并且当地公积金政策允许因支付住房相关税费提取公积金,那么在提供合法有效的完税凭证等材料后,有可能可以提取公积金。但这种情况并不是普遍存在的,需要以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具体规定为准。 所以,如果您想确定因赠予的房子是否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建议您直接咨询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详细的政策和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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