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的钱过了几年是否可以追回?
我之前把一笔钱赠与了别人,当时也没多想。现在过了几年,我因为一些原因,经济上有些困难,就想把这笔钱要回来。不知道从法律上来说,赠与的钱过了几年还能不能追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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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赠与的钱过了几年是否可以追回,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了解赠与合同这个概念,赠与合同就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送给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一般情况下,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后,赠与合同就履行完毕了,赠与人通常不能再要回赠与的财产。这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赠与人是可以撤销赠与并追回钱财的。比如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这意味着,如果出现上述法定情形,赠与人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的一年之内行使撤销权。如果过了几年才发现撤销事由,但还在这个一年的期限内,赠与人依然可以尝试通过法律途径追回赠与的钱。要是过了这个一年的除斥期间,撤销权就消灭了,赠与人一般就不能再以这些法定情形为由撤销赠与和追回钱财了。另外,如果是附条件的赠与,当受赠人没有满足所附条件时,赠与人也有权要求返还赠与财产。总之,赠与的钱过了几年能否追回,关键要看是否存在法定的撤销情形以及是否在法定的撤销期限内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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