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皮外伤工伤如何赔偿?

我在工作的时候不小心受了皮外伤,现在想了解一下这种情况工伤该怎么赔偿。想知道赔偿都有哪些项目,是怎么计算的,赔偿的流程又是什么,希望能有人详细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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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皮外伤工伤赔偿的情况如下: 首先是赔偿项目。如果所受伤害经司法鉴定构不成伤残,主要赔偿以下几方面:一是医疗费,就是治疗皮外伤实际产生的费用,像伤口清创、包扎、换药、必要的药物治疗等费用。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要是单位没缴纳工伤保险,就由单位承担。 二是误工费,职工因皮外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三是护理费,如果皮外伤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四是交通费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要是所受伤害构成伤残,除了上述赔偿项目,另可主张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恤金,如果需要增加营养还可以主张营养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的标准报销。 赔偿流程方面,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数额。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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