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赠与的钱能否要回来?
我之前自愿给了别人一笔钱,现在因为一些原因,我想把这笔钱要回来。不知道从法律角度看,自愿赠与出去的钱还能不能要回来呢?我不太懂法律,希望了解一下这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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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自愿赠与他人钱财,在赠与行为完成后,钱通常是不能要回来的。这是因为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从法律概念上解释,一旦赠与行为生效,财产的所有权就从赠与人转移到了受赠人手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也就是说,如果钱还没给对方,赠与人可以反悔。但如果钱已经给了对方,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一般就不能随意撤销赠与了。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赠与人可以要回赠与的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此外,第六百六十六条规定,如果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如果符合这些法定情形,赠与人就有权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的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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