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赠与的钱能否要回来?
几年前我把一笔钱赠与了别人,当时没多想就直接给了。现在我自己经济上遇到了困难,想把这笔钱要回来。不知道从法律角度看,多年前赠与出去的钱还能不能要回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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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赠与行为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一般情况下,赠与合同一旦成立并履行,也就是钱已经给出去了,赠与人就不能随意把赠与的钱要回来。这是因为法律要维护交易的稳定性和诚信原则。 不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也就是说,如果存在上述法定情形,即便钱是多年前赠与的,赠与人在规定时间内发现并掌握相关证据,依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撤销赠与并要回钱。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六条规定,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但这里说的是不再履行后续的赠与,对于已经完成赠与的钱,并没有直接规定可以要回。不过,如果因为赠与导致赠与人陷入严重经济困境,从公平原则出发,在司法实践中也可能会有不同的考量。所以,多年前赠与的钱能否要回来,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符合法定撤销赠与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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