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予子女的钱是否还能要回来?
我之前给了子女一笔钱,当时是自愿给的,也没说什么附加条件。但现在我自己经济上遇到点困难,有点后悔把钱给他们了。我就想问问,从法律角度讲,我赠予子女的这笔钱还能不能要回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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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赠予子女的钱是否能要回来,需要分不同的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赠与这个概念。赠与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一般情况下,赠与行为一旦完成,也就是钱已经给到子女手中,并且子女也接受了,这个赠与就生效了,赠与人通常不能随意把钱要回来。这就好比你送别人一件礼物,送出去了,一般就不能再要回来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赠与人是可以撤销赠与并要回钱的。第一种情况是赠与合同中约定了一些条件,而子女没有履行这些条件。比如说,你在给子女钱的时候,明确说这笔钱是给他们用于买房的,但他们却拿去干别的了,这种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如果子女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你就有权撤销赠与。 第二种情况是如果子女严重侵害了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或者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赠与人也可以撤销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所以,要是出现了这些法定情形,你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把钱要回来。 总之,一般赠与行为完成后不能随意要回钱,但在法定的特殊情形下,赠与人是有权利撤销赠与并要回赠予子女的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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