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男方写的房产共有协议是否有效力?
我和老公结婚后,老公写了一份房产共有协议。我心里有点没底,不知道这份协议能不能在法律上站得住脚。我想具体了解下,这种婚后男方单方写的房产共有协议,在什么情况下是有效的,什么情况下可能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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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男方写的房产共有协议在符合一定条件时是有效的,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首先,从民事行为能力角度来看,双方在订立协议时都需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味着能够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一般来说,成年人且精神、智力状况正常的情况下,就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果一方存在精神障碍、智力缺陷等影响其正确表达意志和判断行为后果的情形,那么所订立的协议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其次,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也就是说,双方在签订协议时,不能存在欺诈、胁迫等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例如,一方通过欺骗另一方说房产即将面临拆迁获得巨额补偿,诱使另一方签订共有协议,而实际上并无此事,这种情况下签订的协议可能会因欺诈而被认定无效;或者一方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另一方签订协议,这也会因胁迫而使协议效力存疑。 再者,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公序良俗。比如,协议约定将房产共有,但该房产是非法所得或者是存在产权争议的,这样的协议就可能因为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又或者协议内容涉及到违背社会公德、损害公共利益等情况,同样也会影响其效力。 最后,房产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可以是正式的合同文本,也可以是双方签字确认的书面约定等,这样能够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日后产生纠纷时无法举证。 相关法律依据方面,虽然《婚姻法》已失效,但《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依然适用。《民法典》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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