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拘役后女孩还能保释吗?


在探讨判了拘役后是否还能保释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保释”和“拘役”这两个概念。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保释”对应的是“取保候审”,它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意思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而“拘役”是刑罚的一种,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了可以取保候审的情形,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这里的规定主要是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判决前的情况。 当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拘役后,就意味着刑事诉讼程序已经进入到执行阶段,而取保候审主要适用于刑事诉讼的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所以,从一般意义上来说,判处拘役后通常是不能再适用取保候审的。不过,如果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条件,即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此外,如果犯罪分子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等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综上所述,判了拘役后不能再进行取保候审,但如果符合监外执行等相关条件,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申请监外执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