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孙是否能继承姥爷的遗产?
我姥爷去世了,留下了一些遗产。我妈在姥爷之前就走了,现在家里人讨论遗产分配,有人说我作为外孙没资格继承姥爷遗产,我不太懂这方面法律,就想问问我到底能不能继承姥爷的遗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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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孙能否继承姥爷的遗产,需要分不同的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这两个概念。法定继承就是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来分配遗产,而遗嘱继承则是被继承人(也就是姥爷)通过立下遗嘱,指定谁来继承他的遗产。 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外孙并不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不过,存在代位继承的情况。该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简单来说,如果外孙的母亲(姥爷的女儿)先于姥爷去世,那么外孙就可以代替母亲的位置,继承姥爷的遗产。 再来说遗嘱继承。如果姥爷立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表示将自己的部分或者全部遗产留给外孙,那么外孙就可以按照遗嘱继承姥爷的遗产。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这里的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就包括外孙。 此外,还有一种情况是遗赠扶养协议。虽然外孙与姥爷是亲属关系,一般不会存在遗赠扶养协议,但如果双方签订了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外孙按照协议尽了扶养义务,那么外孙也有权按照协议获得姥爷的遗产。 综上所述,外孙在法定继承中一般没有直接的继承权,但在符合代位继承条件时可以继承;在有合法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外孙也能够继承姥爷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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